小三的時候,有一天,老師突然說,學校要作文比賽,每班要派一人出去比賽,我們班有兩位同樣作文寫得好的同學,很難取捨,這兩位同學回去寫一篇作文明天 交,作文題目「下課十分鐘」,誰寫得好就派誰去參加比賽。老師說的作文寫得好的,公佈名字其中有一位竟然是我。當天我回家,完全當沒這一回事,也沒跟家人說,寫完功課就去睡了。隔天上學,直接就跟老師說,我寫不出來。就這樣,老師派了另一個同學去參加作文比賽。
是後來才意識到,自己是會寫作文的。因為隔年,小四時,老師又指定了我去參加作文比賽,從此,一直到高中,幾乎每年都要去參加學校的作文比賽,拿了大小不等 的名次回來。我是那麼安靜、不引人注意、不愛跟別人說自己的彆扭小孩,作文得了獎,回家絕口不提。家人知道我作文成績一向就好,但關於我會寫文章、也喜歡寫文章這件事,到現在,家裡面,還是沒有一個人知道。
就這樣隱藏著,活在自己的文字世界裡。
我也幾乎不投稿,除非有人要稿,我很少很少在公開地方寫東西。久了,我對自己可以寫文章這件事,其實是沒什麼信心的。
這幾年,身上背負著許多生活的壓力與家庭的責任,但是,寫作從來就不是我覺得,自己應該去做的一件事。我沒有安全感,不敢去要任何我想要的東西,包括寫文章。私密的感覺比較無所謂,不必承擔太多,不必讓更多的人知道我。私密的愛才是真正的愛。我是這樣去看待寫作這件事的。
六年多前,開始在網路寫文,依舊私密,依舊安靜,談書說影,寫了貼文,沒幾個人來讀,我也較安心,因為,不管我在外面的社會如何爭逐,真正的我,還是很害怕 面對複雜的人與事。不去管,自己為了什麼而寫作。持續不斷地寫,只是單純地想知道,自己可以寫出什麼東西來、可以寫到什麼時候,以及,可以寫很好還是一般 不算太好。
有幾個朋友讀了,跟我說很好他們很喜歡,我說我知道,但,天知道我有多惶恐,就像小三時老師說我作文寫得好時我心底空蕩蕩的,那種害怕自己沒那麼好的感覺從 那時起對我就是一個魔咒。但如果將寫作當成是私密的愛人,是我對這世界的初戀,我就比較不會害怕了。愛,畢竟還是世界上最美麗的風景,或許慢慢的,有一 天,我會因為寫作這個愛人,而活得更自在更坦然,也更勇敢了。(2008/1/20)
